胶辊买卖合同(精选3篇)
胶辊买卖合同(精选3篇)
胶辊买卖合同 篇1
买方: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就进口俄罗斯煤炭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约本合同。
1.煤炭品种:____________
2.数量及交货期限:____________
2.1数量:每船______万吨(实际装运情况允许±5%)。
2.2到港期限:买方开出信用证经卖方银行确认后30个工作日(±5%)到达买方指定港口。
3.质量标准:
3.1标准规格
标准规格
4.装运港及到达港:____________
4.1装运港:____________
4.2到达港:码头(其它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收货人、交货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
5.1收货人:____________方。
5.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应提供具体港口卸货情况报告。
5.3交货方式:按中国港口靠岸船扳交货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结算。
6.验收与数量。质量的确定:
6.1计量验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到港船舶水尺计算实载数量,商检结果为验收数量。
6.2以收到基发热量计价的煤炭,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3煤炭质量验收委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并作为结算价格的依据,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6.4按GB标准在交货码头船上,堆场或输送皮带均衡样采样,现场制样。买卖双方有权派代表到现场观察,但不能影响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验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进行。
6.5按GB标准在第6.3条所指个机构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价格:人民币计价
7.1结算价格(一票含税)=按港口船板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7.2码头船扳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800大卡/公斤,港口码头船板交货基本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吨(含税)。
7.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价格调整:
低位发热量(Qnet,ar)≥5800Kcal/kg时:
低位发热量(Qnet,ar)<5700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5700-实际低位发热值】*基本价格率x2
奖:低位发热量(Qnet,ar)>5900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实际低位发热值-5900】*基本价格率x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时价格可另行协商,协商不通买方有权拒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价。
7.4硫超于1.0%可拒收。
7.5全水分(收到基)超过1.0%时,超过部分扣实际重量。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胶辊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
2、尤其是提供资料应真实。
3、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
4、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
5、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同时将由代缴的____________(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
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房款的支付与转付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则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日内,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____日内,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天内或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
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见证签字。
第八条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 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给。
(三) 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
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胶辊买卖合同 篇3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房产(小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字第号)。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整(大写: 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全款 (含定金)整(大写: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后3日内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楼房配套的储藏室、室内现有家电(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俱(沙发、茶几、床等)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要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水电费等),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供办理相关手续用,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身份证号:
电 话:
现 住 址:
现 住 址: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