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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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精选5篇)

2025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篇1

  2019年,我乡信访工作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致力于降低越级上访,降低重复信访,控制集体上访,稳定信访老户,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乡的信访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信访工作,部门齐抓共管信访问题

  乡党委、政府年初对全乡信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季度定期召开排查分析等信访工作会议,把信访工作摆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书记曾跃龙、人大主席梁养贤、乡长彭希勇、纪委书记邓红轩、分管信访工作的党委委员喻洪波同志亲自解决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如三圭村原支部书记肖喜初的信访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几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成了我乡上市、赴省、进京的上访老户。今年来通过多方做工作,使问题妥善得到了解决落实,本人表示不再上访。桃子冲的移民用水、用电问题,在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下,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人大主席梁养贤同志牵头的筹办机构,并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在继解决桃子冲用电问题后,可望年底水管安装到户,解决好桃子冲移民户用水问题。松江村彭桂英的信访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近年石井乡引进的大小企业多家,引发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也相对增加,但乡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能及时调处到位,起到了化解矛盾、减少信访的目的。涉及到站办年的信访问题,有关单位都能积极配合,解决问题。据统计,2019年收阅群众来信30余件,上级转办信4件,接待群众来访200多人次,走访信访户20余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上做到有着落,有处理结果。在本辖区内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做到及时请示汇报。

  二、完善制度网络工作

  按照要求,信访工作一定要达到"七有"的要求,即有牌子,有班子,有制度,有网络,有场地和经费,有服务措施,有工作格局。乡党委、政府在年初根据党政领导成员分工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成立了以人大主席梁养贤同志为组长的信访领导小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曾如林、分管信访工作的党委委员喻洪波为副组长,其它小组成员都能积极参与各类信访问题的调处工作。完善了村级信访网络,各村支部书记、乡属各企业单位的负责人为该单位的兼职信访员。保障了信访信息的畅通,已形成了上下、左右做信访工作的合力,并相应制订了有关制度,使我乡的信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规范、法制化的轨道。

  三、抓重点、控源治本

  1、对全乡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复杂地段实施重点管理,地处涟钢附近的村、组,容易出现工农矛盾等问题、招商引资办企业的矛盾纠纷问题,群众关注的村级财务问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发现苗头及时处理,把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乡党委、政府经常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分析全乡的信访工作形势,排查信访案件,研究热点、难点问题,尽可能做到心中有数,对一些重大问题决策或办一件群众比较关切的大事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都要认真分析研究,倾听多方意见,不至于一旦遇到问题而措手不及。

  2019年,尽管做了大量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信访问题,如村级财务暴露的信访问题,谭家村肖家组的熄访工作,松江等村养鹿户的信访问题,虽然稳定了阵脚,但不排除有继续上访的情况。2019年,虽然极大限度地控制了我乡的集体上访,稳定了一些信访老户,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信访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跟形势的发展、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作为信访工作人员,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工作,为今后的信访工作上台阶而努力。

2025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篇2

  近几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复访、越级访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尽快扭转被动的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院是涉诉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面对多年来形成的数十起诱因多样、案情复杂、调处艰难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涉诉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所有重点案件分解给每位领导,要求必须做到亲自接访劝返,亲自研究不息诉罢访的原因,亲自进行协调处理,确保所包案件彻底解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为改变领导包案中只动嘴不动手、假包虚包的问题,我院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每月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彻底解决问题的措施,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了大多数重点案件经过包案领导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息诉罢访。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针对涉法涉诉访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职,以提高案件质量,突出社会效果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分析当前法院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这个前提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的管理责任制。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的信访问题,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一是完善信访接待网络。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访必果的效果。围绕信访接待工作的特点,逐步完善以院长接待日为龙头的信访接待网络。除此之外,对群众来访要求领导接见凡属合理的,院领导均亲自接待,接待时真诚相待,生人熟人一视同仁,使有理、无理的信访都能及时公正妥善处理。二是落实信访责任制。把信访工作落实到法院干警的岗位责任中,形成以院长领导、立案庭为调控中心,各审判庭广泛参与的、紧密联系其他信访部门的立体信访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上级交办的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成员包案制,责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础性制度。根据辖区内涉法信访工作的实际,按照各负其责、权责相衡、注重长效的基本思路,在对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进行深入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经过对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整合。编印下发了《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法院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导,建立健全了制度体系。其中,重点改革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长接待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复等现象,降低了院长接待日的实际功能和效率。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将院长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采取更加灵活的形式,着重在增强目的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类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长分工接待。一是将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接访。院长接待日为每周三的固定时间,采取预约制,通过大荧幕通知当事人,定时间、定地点接待上访人。二是变盲目接待为有序接待。所有上访人、信件均由信访接待员登记,接待后认为应当由分管院长接待的,请示并报分管院长。三是变单一主体为多主体接待。院长接待中根据不同情况,必要时同该案相关的庭长及具体办案人共同接待上访人员,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农民涉法信访预防、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建立预防控制机制,防患于未然,将涉农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办案人员要善于从农村发生的各种执法活动、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案件和信访举报中,发现影响稳定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将有关信息汇总分析,有重点地排查调处,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调处化解。要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农民涉法集体信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办案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耐心说服、积极疏导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实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群众多次来信来访,必然是要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对上访老户包案到人,对于应由本院处理的问题,尽快了解情况,发出督办函,由承办人拟定解决措施,限期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写成书面报告,由信访人员书面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对法院已处理,但仍反复缠诉的来信来访者,认真开导,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三、创新举措,务求实效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源头预防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截止至7月,我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访20件),已办结回复18件,13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一)强化案结事了意识。案结事未了是涉法涉诉案件产生的主因素,以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释疑、延伸服务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档案化管理范围。按照诉讼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专门印制信访案件卷宗,依照案件处理流程,对办结案件进行装订。二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涉稳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苗头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三是完善接访登记、记录制度。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群众均进行登记,涉及到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和办案人进行现场处理,由接待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三)狠抓源头预防。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逐步提高调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访案件源头。

  (四)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的局面。

  四、解决涉诉访的经验和教训

  (一)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

  1、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县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县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吸取的教训

  1、从源头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个别干警没有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切实把信访工作贯穿到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够。办案人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能及时汇报。对有闹事苗头的信访案件,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没能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对处理信访问题增加的法院负累估计不足

  多数上访者情绪激烈、言行偏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2025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篇3

  现将我们全市法院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指正。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2、两级法院对信访工作齐抓共管

  针对近年全国法院系统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中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法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庭室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院长、各庭长每周二必须到信访一线接待上访人,把苗头问题解决在初访;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上访。在信访工作中,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一把手抓信访,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处理。2019年以来,市法院先后12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率领信访人员8次到基层院、人民法庭检查落实信访工作,逐一商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院长王树江同志每周二无特殊情况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他对市政家属集体上访案、中央红集团改制职工集体上访案、肇州县丰乐供销二商店职工集体上访案、让胡路区丰泽园小区15户居民上访案、赵奎上访案等一大批重点涉诉案件进行了接待,均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4、严格法律程序,落实“四包四定”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2019年我们尚存的叔凤云、刘桂香、周云秀、张涵秋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访案。依淑芬的儿子夏立彬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签有合同。后因在村委会挂帐844.27元义务工费引起纷争,夏立彬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返还给夏立彬耕种,另一方给他承包费1000元。法院又判决赔偿夏立彬的损失1750元。挂账的义务工费,乡政府不再收取。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儿子上访,法院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又给其困难补助2019元的上访差旅费。至此,应该说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达到了,但她还是继续上访,索要补偿。对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上访人,2019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确定了“四包四定”,将其稳控在当地,避免了进京异常访的发生。

  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取“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三、紧紧依靠人大支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而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又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就涉诉上访案件而言,不乏一些无理缠诉上访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胀,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访来扩大影响,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针对这类案件当事人,我们强化说服教育工作,要求接待人员热情、耐心接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可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对违反国家法律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闹访者,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收集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宣传,遏制违法上访现象发生。如曲淑霞上访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确定为无理上访,可她七、八年来经常背着一捆玉米秸上访,从我市到省,从省到京,几级法院、人大、政法委几乎都知道大庆有个上访的“苞米秸子”。为了解决她的生活困难,法院先后给了她近5万元。她也因闹访被拘留过几次。省法院为减少矛盾,把以前的判决全部撤销,再次发回萨尔图区法院重审,重审时萨区法院及中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曲淑霞继续上访、闹访,20xx年4月12日,省人大召开常委会期间,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门口一棵大树上闹访,被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满,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访。经协调,公安机关准备对其实施劳动教养,她才有所收敛。但今年“两会”又进京上访。对违法缠访、闹访的,建议市领导小组批准,采取惩治措施,现已拘留11人,劳教2人,判刑1人。我们对个别以上访为名,无理取闹,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住有利时机,依法打击惩戒,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上访人关成福从1995年以来,多次上访,曾于1997年6月在市法院副院长办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几年来,关成福又多次煽动串联他人上访,到北京毛主席纪念堂下跑哭棺,煽动他人到中组部聚集上访,多次发生违法缠访、闹访行为。针对关成福的违法行为,我院协调大庆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缠访,阻挠政府规划实施,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次进京,以死相威胁的张宝珠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上访并登上中院办公大楼,扬言炸法院、杀法官,并以跳楼自杀恐吓、威胁法院的上访人王巨发判刑1年零6个月。20xx年3月8日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我院将违法闹访的周云秀、张淑霞、依淑芬、刘波、孙晓芬、宋凤芝及王亚文从北京强制带回大庆,并协调公安机关对这7人实施行政拘留,20xx年对无理闹访并以割腕自杀、跳楼自尽相威胁的上访人左春莲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慑了无理上访,遏制了缠访急剧增多的不良势头。

  市人大领导,市人大内司委、信访办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既依法监督,又大力支持,并给予及时指导,使法院的信访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出现了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集体群访案件没有出市在当地就地解决;有的当事人上访有理,案件办得确有问题的得到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有些案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当事人不理解而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对个别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经多次教育无效后,我们也采取了果断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教育了当事人。这样,我市法院涉诉信访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访工作秩序得到维护。

  在2019年—2019年集中处理涉访案件以来,经答疑解惑、立案复查、启动再审,基本做到了新访随收随结,125件重点上访老户已经停访、息诉87件,仅余38件,涉诉信访工作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

  2019年—2019年,仅中院信访办就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6件次,复查、立案再审各类申诉案件825件,处理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件12件,市人大信访办、内务司法委员会交办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个百分之百。

  对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上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14名信访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闹访或异常访,更没有发生“告洋(yang)状”的现象,省法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好评,并专门为大庆中院的信访工作发了两期简报,通报表扬。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上访量高的势头下降幅度不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把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篇一:法院信访工作经验总结

  20xx年,石龙区法院在市中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指导下,98e范文网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立足我区、我院实际,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提高信访意识、营造

  大信访格局为突破口和宗旨,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把好立案关,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为重要环节和手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倒查制,认真消化处理现有信访案件,对信访当事人做到宽严适度,及时打击。有效地遏制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访闹访的势头,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市中级法院和石龙区委的一致肯定。

2025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篇4

  2019年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一)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安排局办公室、法规科及纳税服务科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等都得到了保障。同时,2019年我局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

  (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县局审查后发布。

  (四)、及时组织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根据实际及时维护更新。

  (五)我局依托网络发布信息,注意落实内容更新维护。截至目前,我局按照规定在县政府政务信息网上报送政府信息42条。

  二、公开形式多样,机制完善

  (一)、我局加强服务大厅栏目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业务的程序及时限。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科成建制进驻县行政审批中心,利用县行政中心的公告资源,在机关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和触摸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根据业务类型细分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涵盖税务登记、涉税审批等内容,使纳税人在窗口办理是能及时了解县局的政务公开信息。实现公众与我局政策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二)充分运用公告公报、新闻媒体、服务热线、宣传册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将进驻县行政审批中心的纳税服务窗口作为公共查询点,便于广大纳税人前往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二是以《岱山日报》为载体,将一些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报纸上刊登,通过报纸了解我局的有关信息;三是在岱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使广大市民能够及时地通过网络在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五是资料发放宣传,通过税收宣传月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广大市民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9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间紧促,有些信息还未及时得到清理,一些政务信息得不到有效收集;由于县局日常征管工作繁杂,所以政务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

  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进一步加大落实信息化建设经费和人员,规范上网内容,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查询、办证等业务,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的国税部门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5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篇5

  为了保持税务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税务机关工作,根据《全国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广西信访条例》、《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税务信访的组织领导工作。

  本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要认真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税务信访工作部门、人员的落实。

  我局的信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在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办公室负责全局信访接待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本局综合性的信访工作,各股、室全力配合。信访部门、人员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本级其他单位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开展信访信息调研工作。

  三、税务信访工作原则。

  税务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税务信访的主要内容。

  税务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由税务机关处理的活动。主要信访事项为:

  (一)我市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五、税务信访渠道。

  (一)本局制订领导接待日制度,由领导接待、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并向社会公布领导接待日时间和地点,为信访人提供便利。

  (二)通过廉政服务监督卡、外勤服务反馈表等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访部门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信访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宜。

  六、税务信访的受理、处理、督办工作。

  (一)登记制度。

  信访人员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要在信访接待记录本上详细全面地记录来访人所反映的有关问题,记录内容包括:

  1.检举控告类: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被检举控告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要问题的事实、证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向其他机关控告过,受理机关、时间、上访次数和处理情况;控告人对原处理的意见和这次来访的要求,等等。

  2.申诉类: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受处分的时间、地点、错误性质,主要错误事实,处分决定和上级批复意见;曾向哪些机关提出过申诉、次数、时间、受理机关处理意见;这次上访申诉理由与要求等等。

  3.其他类: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地址,来访内容和要求。

  4.接待人员做完记录后,应向上访人复述或给上访人审核无误后,请上访人签名或押印,对电话来访者,如其同意可以录音。

  (二)接待制度。本局接待场所为十楼会议室。多个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推选代表,走访人数不能超过5人。接访人员热情帮助群众解决上访中的特殊困难,安抚上访人员的情绪,并认真记录,恰当处理。。

  (三)受理告知制度。

  1.信访工作人员对直接向本部门提出的信访事项要当场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含节假日,以下相同)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姓名、名称、地址不详的除外)。对属于本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2.信访工作人员应当自收到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转交具体承办的部门或单位。

  3.信访工作人员收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向有权机关提出并函告有权机关(如:涉及到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等职权的信访事项,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等途径解决的)。如无法告知信访人的,应当在15日内函告有权机关处理。

  4.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中,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又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四)紧急信访事项报送呈阅制度。各部门如发现有反映突出问题及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呈报市局领导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谎报、缓报。对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五)信访件处理流程:

  1.信访案件受理后信访人员应对上访人反映的情况填写“信访问题请示报告单”,连同原信或来访来电记录及时呈送主管领导批阅。

  2.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信访人员接到调查单首先到纳税人经营地走访核实情况,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以实际行动体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意见的重视,安抚举报人员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3.建立信访投诉“一案一分析”制度,每发生一起信访投诉都必须由被投诉人就举报案件发生详细经过及个人思想认识进行书面陈述,并由所在部门出具反馈报告,就信访产生的原因、责任认定意见、如何处理做出说明。信访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及部门反馈拟报告初稿并报主管局领导审阅。

  4.由局纪检组长与被投诉人及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针对投诉案件产生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预防。

  5.局纪检组定期将信访投诉案件情况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通过召开成因分析会对产生信访件的原因从办事程序、服务态度及效率、税务人员业务水平等各方面进行成因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改进的方向与措施,杜绝类似信访件的再次发生,使我局涉税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提高。

  (六)交办、督办制度。

  1.涉及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税务信访的工作原则转送属地、对口部门处理。

  2.上级部门或领导批示、市长热线电话交办的信访件应立即办理,并按交办要求时限反馈处理报告。

  3.信访事项要求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领导批准后可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日,并要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4.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办结信访事项、反馈办理情况,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要及时进行督促催办,并通报批评。

  (七)答复制度。各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后,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应以书面形式答复信访人:

  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2.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要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3.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八)保密、回避制度。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税务信访工作的责任追究。

  (一)信访工作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因未按规定操作而造成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要参照《信访条例》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信访人在税务信访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合法权利,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的,参照《信访条例》依法追究信访人的责任。

  八、税务信访的统计、总结、上报工作。局办公室信访人员负责每季后5日内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年1月5日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上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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